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說明會 108.10.01
發布日期:2019/10/01
辦理時間:108年10月1日(星期二) 上午10時30分
辦理地點: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201會議室
參與人數:31人次
辦理成果:說明會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與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就各項申報、審核內容進行說明,並提醒各工業區事業主管機關,應確實要求廠商做好日常維護,並定期就工業區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進行監測,若發現污染應盡速通報並設法找出原因,即時進行改善才能防止污染繼續擴大。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當發生污染時,污染行為人與潛在污染責任人需負連帶清償責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除了需要土地關係人維護外,也需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權責監測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