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
發布日期:2019/08/22
法規名稱: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98 年10 月06日 環署水字第0980090138號
中華民國107年07月31日 環署水字第1070061263號 公告修正
主旨:
檢送修正「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公告(含附件)1份,惠請廣為宣導運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署前於98年10月6日公告「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供社區管理委員會及污水處理設施代操作業者參考 使用。
二、依據106年4月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4分組第4次會議決議:政府機關應在所頒布的契約範本(例如旅遊契約、消費關係契約、公
寓大廈住戶規約等)中廣泛採用調解、仲裁等訴訟外解決爭端機制,以鼓勵並方便民間利用。爰此,本署配合於契約範本之說明事
項,增列第7點有關訴訟外紛爭處理方式之內容,供使用者參考。
三、另依本署107年1月18日公告修正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表」,修正契約範本如附件。